越南开放机制吸引外资

2021-06-29 16:59

许多机制和政策正在修订和补充,为越南吸引外资创造更有利的条件。

当该法令取代政府批准的规范工业园区和经济区管理的第 82/2018/ND-CP 号法令颁布时,投资、生产和经营空间方面的障碍将很快消除。目前,计划和投资部正在就该法令草案制定和收集公众意见,以提交政府批准。

政令草案中的许多新点,不仅让投资者兴奋,也让各地兴奋不已。其中之一是《法令草案》规定,对省内工业园区自然用地总面积不适用的情况,不适用占用率(60%)条件、1000公顷以下的中央直辖市。

遗憾的是,按照现行规定,只有工业园区占用率达到60%的地方才能新建工业园区。 据说这项规定让许多地方“举步维艰”,这些地方正成为吸引投资的“热点”。

广南省人民委员会主席黎智清先生也多次强调这一点。 据黎智清先,由于目前省内工业园区的入住率还不到60%,很多外商想投资省内的工业园区基础设施,但未能如愿。

“越南正在寻求吸引不断变化的投资资本流动,因此需要有一种机制来吸引对工业园区基础设施的投资,”黎智清先生说。

不仅为工业园区基础设施投资者排忧解难,草案还增加了一项重要规定,为二级投资者排忧解难。据此,《征求意见稿》规定,如果工业园区的土地租金比注册转租价格上涨30%以上,工业园区基础设施投资者必须向工业园区和经济区管理委员会重新注册。 .同时,应二级投资者的要求,工业园区、经济区管理委员会依法组织价格谈判。

预计这将有助于“控制”近年工业园区地租上涨的热潮,极大地影响越南的招商引资。此外,《政令》还规定,工业园区必须确保为中小企业、产业配套企业和创新企业预留至少5%的工业用地面积。创新、其他企业优先支持。生产经营场所依照土地租赁、转租法律规定。

更多“巨额”优惠迎老鹰

 

政令草案还增加了对经济区特殊产业项目或根据工业区投资实施法可享受特殊投资支持和奖励的投资项目的投资奖励规定。但更重要的是,为了吸引投资,特别是针对“老鹰”,计划投资部也在起草总理关于特别投资激励措施的决定。最近,已经召开了讨论该内容的会议。决定草案也已送交各部委和地方,包括司法部征求意见。

“这是越南非常重要的政策之一,”计划和投资部副部长阮氏碧玉女士说。

阮氏碧玉副部长表示,该决定草案是将《投资法》和第 31/2021/ND-CP 号政府关于详细规定和实施指南的多项规定制度化。

“过去一段时间,越南希望呼吁投资的特殊项目出现了一些问题。我们没有具体的规定让首相可以直接与外国投资者谈判。与此同时,该地区的一些国家,特别是那些与越南直接竞争的国家,在这个问题上都有具体的规定,”阮氏碧玉副部长说。

《决定草案》尚在讨论、调整和定稿过程中。不过,根据前不久发布的征求司法部意见的草案,“老鹰”有可能享有9%7%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决定草案中规定的条件。适用该税率的时限,以及享受免税和减税政策的时限也将因项目而异。

消息称,这些特殊激励措施的适用标准和条件正在不断制定和完善。因为是特殊激励,所以只适用于特殊项目、高附加值、溢出效应、连接全球生产供应链的高科技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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