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招标法、建设法、投资法及相关法律文件的新规定,为外国承包商在越南投标和执行招标项目创造了有利条件。 外国承包商可以是总承包商、总承包商、合资承包商或分包商。 但是,与国内承包商不同的是,外国承包商在中标后必须根据每份合同获得施工经营许可证。 向外国承包商颁发施工许可证的程序如下:
法律依据
· 2014 年《建筑法》;
· 修订后的《2020 年建设法》;
· 15/2021/ND-CP号令,指导建设投资项目管理的多项内容;
· 详细说明定期报告制度的通函 02/2019/TT-BXD; 修改、补充、替换《通知》中有关建设部国家管理范围内定期报告制度的若干条款。
外国承包商获得施工经营许可证的条件
· 当有中标通知或从投资者/主投资(分包商)中选择承包商时,外国承包商将获得施工许可证。
· 外国承包商必须与越南承包商建立合作伙伴关系或使用越南分包商,除非国内承包商不能参与投标包的任何工作。 建立合伙企业或使用越南承包商时,必须明确规定越南承包商在合资企业中从事的工作的内容、数量和价值; 越南分包商执行。
· 外国承包商必须承诺完全遵守越南有关在越南承包活动的法律规定。
向外国承包商申请建筑许可证的档案包括:
· 根据第 15/2021/ND-CP 号法令附录 III 中的表格申请建筑许可证。
· 法定招标结果或承包商选择决定的核证副本或电子副本;
· 该组织的设立许可证或商业登记证以及外国承包商所在国家的执业证书(如有)的核证副本或电子副本;
· 与合同项下工作相关的操作经验报告和最近3年财务审计总结报告的核证副本或电子副本(如果不符合招标法规定);
· 与越南承包商的合资合同或与越南分包商签订的正式合同或主要合同的核证副本或电子副本,以履行合同工作(包含在投标文件中)或招标文件);
· 非承包商法定代表人的法定授权书;
· 项目/工作的项目批准决定或投资决定或投资证书的核证副本或电子副本。
在越南申请外国承包商许可证时的注意事项:
· 申请表必须用越南语填写;
· 外国的营业执照或商业登记证必须经过领事认证,除非越南和有关国家参加的国际条约载有法律豁免的规定。
· 其他文件和文件,如果是外文,必须翻译成越南语,并且翻译必须按照越南法律进行公证和认证。
接收外国承包商施工许可证申请材料的机构
· 建设部建设专业机构(建设经营司):向外国承包商在两省或两省以上的国家重点工程、甲组工程、工程建设投资承包合同颁发施工经营许可证;
·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投资建设的B组、C组项目,由建设部向外国承包商颁发施工许可证。
外国承包商施工经营许可证的申请程序
外国承包商应根据其权限向施工许可证颁发机构提交一份资料。
申请提交形式:投标人可选择通过以下方式之一提交其卷宗:
· 直接在国家机构;
· 通过邮政服务;
· 许可机构的门户网站(如果有);
发证机关应当自收到完整的材料之日起20日内,根据材料考虑向外国承包商颁发施工经营许可证。 不予许可的,发证机关应当书面答复承包人,并说明理由。
向外国承包商颁发施工许可证时的注意事项
· 外国承包商必须与越南承包商建立合作伙伴关系或使用越南分包商,除非国内承包商不能参与投标包的任何工作。建立合伙企业或使用越南承包商时,必须明确规定越南承包商在合资企业中从事的工作的内容、数量和价值;由越南分包商实施;
· 获得施工经营许可证后,外国承包商必须登记执行办公室和合同履行代表的信息;
· 外国承包商必须在建设许可机构授权的派出所登记使用项目管理办公室的印章。外国承包商仅在按照承包商许可证的规定在越南履行合同时使用该印章。合同结束时,外国承包商必须将印章退还给发证机构;
· 外国承包商必须按照越南法律进行登记和纳税,遵守会计制度,在财政部和越南国家银行的指导下开户和付款,以服务其经营合同业务;
· 外国承包商必须根据越南劳动法招聘和雇用越南和外国工人;只允许注册将越南负担不起的经济管理、技术管理和高技能人才引进越南;
· 此外,外国承包商需要遵守第 15/2021/ND-CP 号法令第 107 条规定的其他义务。
· 申报规定: 不迟于每年12月16日,外国承包商负责向施工许可机构和项目所在地建设部报告合同履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