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17日,越南第14届国会通过了《投资法》,该法案禁止投资的领域如下:
-债务收回业务的运作(新规定);
-经营附录一所述麻醉品;
-处理附录二所列化合物、矿物;
*处理在《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中规定的来自自然的野生动植物标本;在本法律的附录三中规定的第一类来自自然的濒危物种,包括珍稀鱼类、森林植物、森林动物;
从事卖淫活动;
-运营者、组织、尸体、人体器官、胎儿交易(对尸体和胎儿进行补充);
*与人类无性生殖有关的业务活动;
--放爆竹。
投资法案于2021年1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