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证券公司在越南的分支机构是外国证券公司的附属单位,不具有法律地位,根据越南法律设立,分公司在越南的所有活动由母公司按照越南律法承担责任。
1. 外国证券公司越南分公司的组织、管理和运营结构
根据第 97/2020/TT-BTC 号通告第 13 条规定,外国证券公司在越南的分支机构的组织结构、管理如下:
- 外国证券公司在越南的分支机构的组织结构、行政和管理由母公司根据越南法律关于境内证券公司组织结构、行政管理和内部控制的规定决定。
- 外国证券公司在越南分公司的合规负责人不是分公司董事的相关人员; 大学毕业,主修金融、银行、法律、会计、审计。 合规人员必须持有证券专业证书,包括证券与股票市场基本面证书和证券与证券市场法证书,或合规的执业许可证。
- 外国证券公司在越南的分支机构必须安排持有证券从业资格证书的员工从事以下工作:
+ 咨询和解释与客户签订的合同;
+ 签定分析结果、证券分析报告;
+ 提出与购买、出售、持有证券相关的建议。
2. 外国证券公司越南分公司的经营范围及活动内容
根据第 97/2020/TT-BTC 号文第 14 条规定,外国证券公司在越南分支机构的活动范围和经营内容如下:
a.经营范围
外国证券公司在越南的分支机构只能提供证券投资咨询服务。
b. 活动内容
外国证券公司在越南分公司的经营内容包括在下列情况下有偿或无偿向客户提供分析结果、分析报告和建议:
- 提供股票市场交易分析结果报告并提出投资建议;
- 提供上市公司、上市公司等企业的分析结果报告并提出投资建议;
- 与客户签订证券投资咨询合同。
3. 外国证券公司在越南分公司的权利
根据第 97/2020/TT-BTC 号文第 15 条,外国证券公司在越南的分支机构的权利包括:
- 根据与客户的协议和法律规定收取咨询服务费。
- 在获准在越南开展外汇业务的商业银行开立外币或越南盾的外币账户,仅用于分行业务。外国证券公司在越南分支机构的账户开立、使用和关闭应遵守相关法律。
- 根据相关法律招聘越南和外国工人到分公司工作。
- 根据越南法律规定有自己的印章,仅在分行权力和职能范围内的交易文件中使用该标志。
- 相关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4. 外国证券公司在越南分公司的义务
根据 96/2020/TT-BTC 号文第 16 条,外国证券公司在越南的分支机构的义务包括:
- 向客户提供服务时与客户签订书面合同;向客户提供完整和诚实的信息。
- 收集和了解客户的财务状况、投资目标、风险承受能力等信息;确保分行为客户提供的投资建议和推荐必须适合每个客户的财务状况、投资目标和风险承受能力,除非客户不提供此类信息或提供不完整或不准确的信息。
- 对在提供咨询服务过程中从咨询服务用户处收到的信息保密,除非客户同意或应国家主管机构的要求。
- 更新并保存完整的客户信息、客户和分支机构文件记录。
- 仅使用为获得许可的业务活动提供的资金,不得向除母公司外的其他组织和个人借款。
- 不直接或间接进行以下行为:代表客户决定投资证券;与客户达成分担利润或亏损的协议;宣传,声称其内容、业绩或证券分析方法优于其他证券公司的;提供虚假信息以引诱或邀请客户购买或出售某种类型的证券,向客户提供虚假、欺诈或误导性信息。
- 相关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